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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我们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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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17: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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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我们是弱势群体,关于孙伟铭一案,您怎么看?
南京姚律师博客观点转载如下:

成都孙伟铭案等三个交通肇事案的几点简单看法 原创
发表时间:2009-8-1 15:16:00  阅读次数:101
昨天下午在司法局开会到6点多,会后司法局邀请开会的各家律所主任吃个便餐,难得有机会和其他律所主任聚在一起闲聊,席间聊到最近炒作比较厉害的成都孙伟铭案。
1、罪名不对应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2、交通肇事罪并非都是3年以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转化为间接故意杀人,但这有司法解释。
3、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排第一,排第二的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可见是大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典型是爆炸、投毒、决水等,可见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恶意之明显和恶毒。
4、交通肇事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明显区别。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也可以说是间接故意,或者放任、轻信,因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都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节。但交通肇事罪绝不是直接故意,反观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典型是爆炸、投毒、决水等,是直接故意。
4、孙伟铭无证、醉酒、车速达到130以上(这个数据怎么出来的?)并产生严重后果和损失,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确过轻。可是,我觉得在刑法没有修正的背景下,孙伟铭案只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5、交通工具本身就是高度危险。孙伟铭案定性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推理结果:只要是无证、醉酒,坐上车一发动就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即使有证驾驶,闹市里车速达到130以上也是,产生后果的,就是既遂。此结果未免荒唐。
6、美国对酒后驾驶处罚非常严格,但我们的刑法不是。
7孙伟铭案还没有终审结果,但影响很大。南京的张明宝醉酒驾车可能会观望孙伟铭案终审结果,应该不会被判死刑。有证和无证的差别还是很大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张明宝有赔偿能力,孙伟铭没有。
8、孙伟铭案,老百姓的观点和法律人的观点差别很大,这说明我国的法律已经严重滞后。
9、网络上居然有人炒杭州飙车案胡斌身份真伪,真的是怀疑一切了。套用审理法官的话:很无聊。
10、什么吸引眼球说什么,真的很无聊。舆论导向越来越危险,法律没有尊严,法院没有权威,民众不信认司法的情绪在日益增长。
11、兰州一老人手拿砖块站在斑马线上,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便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据不完全统计,当晚被砸车达30辆左右。舆论大肆报道,围观群众情绪激昂,大呼“砸的好,再来一个”,将一起损害财物的违法事件当作英雄报道,舆论导向极不正常。我觉得,开车人遵守交通信号意识远远好于行路人,难道行人创红灯开车人就可以用车子撞他不成?所谓的舆论、草根阶层对有钱人,官员的仇视已到了至于死地而后快地步。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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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18: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链接呗 无出处无真相
发表于 2009-9-9 18: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司机确实太没有良心,与行人争抢、与自行车争抢道路的司机最可恶。
发表于 2009-9-9 18: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大马路上违章最多的是行人不时司机~绝大多数司机都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因为违章驾驶会被罚款~撞到行人要负责人~所以绝大多数司机都不想找麻烦
但是行人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前几年好像行人违章了还会被罚举小红旗~现在路口警察眼睁睁看着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理都不理
现在在济南的大街小巷花点时间看看~在路口站个十几分钟~经常是看不到什么司机违章驾驶~有也是个别的~但是违章的行人就能数出一把来
行人是弱势群体~但是身为弱势群体的行人自己不遵守交规不重视自己的生命~那还能说什么……司机遇到不遵守交规的行人一样是又恨又怕无可奈何~

发点牢骚~可能跑题了~LZ别介意……嘿嘿
发表于 2009-9-9 20: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链接呗 无出处无真相
拖拉機手 发表于 2009-9-9 18:22 http://www.brobike.com/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链接在这里

http://yaoxk.fyfz.cn/blog/yaoxk/index.aspx?blogid=503669

内容其实一样,呵呵。
发表于 2009-9-9 20: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4# nichol
没什么介意的。

其实任何事故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就像《死神来了》一样,几件事情组合起来才造成最终结果,有一环打破了,结局可能完全不同。我们鄙视无证、醉酒、超速驾驶的不良司机。同时,也绝不支持不遵守交规的任何行人、和各类车辆。

另外:
飚车案时速80km多,3年,死亡1人。
成都,130km,无期,死亡4人,重伤1人。
佛山,无期,死亡2人,轻伤1人。
南京,死亡5人,伤4人;尚未判刑。

顺便给一资料,转自铁血网。
http://bbs.tiexue.net/post_3573385_1.html
发表于 2009-9-9 21: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上面兄弟们的观点
发表于 2009-9-9 22: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干什么都要有秩序,在遵守秩序的前提下,车让人,人让车才有得谈,现在的事实是很多行人无法无天,少数司机蛮横不讲理,这些人都该治,少了这些人,世界就清净了。

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秩序也要秩序制定者想得周全,就像全市的过马路问题,造两个天桥不就得了?  非要让行人绕行200m走斑马线,折来折去,都快一里路了,这不是难为人吗,难怪老太太都坚决的翻护栏。
发表于 2009-9-9 23: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好自己是最重要的,交通安全的问题很复杂,常常是行人骂开汽车的抢道乱行,开车的骂行人不守交规,斜穿马路。。。。。。
发表于 2009-9-10 00: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交通是个复杂的系统问题,涉及到形形色色的人,关系到各种各样的群体,感觉近年来有两大变化:一是注重改善提高机动车的通行硬件,但是堵车现象也更明显,降低了非机动车的通行能力,致使非机动车无路可走,与机动车争道,交通秩序混乱。二是新改造的道路都设置了盲道,考虑了部分残疾人的出行需要,但是盲道的设置不合理,利用率很低(俺是没见过盲人走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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