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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_bo

关于处理不戴头盔队员的决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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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19: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苇 于 2009-3-18 22:29 编辑

这是老生常谈了,再次重申确有必要!令人忧心的是有时个别半新半老的车友会这样做,大家碍于情面不好说话,可是,出了事每个参加者都有责任吧?安全的有关问题、如不戴头盔、飙车不是个人的事,是全体参与者的大事!
下次活动再有不戴头盔者大家一齐劝退,为他人也为自己的安全与快乐,请戴好头盔出行!

建议:活动发帖者可把此条以大号红字标明,以引起参加者重视!
发表于 2009-3-18 19: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带上头盔骑行,又酷,又安全,为什么有的车友就不喜欢带呢?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挂念,带上头盔再出来骑车吧!我们是出来锻炼身体的,不是玩儿命的。
发表于 2009-3-18 20: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骑行应该戴头盔!
发表于 2009-3-18 20: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行走四方 于 2009-3-18 20:23 编辑

我感觉楼主说得很好,我们大家都是有着同一个爱好的朋友,爱护生命,保护自身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在这里我要说一句,就是我们每次的活动只是活动邀约,有时间·路线和目的地,但大家要记住,旅途中大家都会互相帮助和相互关爱,但谁都不可能对你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因此希望大家以自己的生命为重,尽量把保护措施做好,关爱他人关爱自己,这是我们所倡导的。快乐骑行,强身健体,爱护生命,珍惜友谊,愿我们每个人家庭幸福,健康快乐
发表于 2009-3-18 20: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o_bo 于 2009-3-18 20:40 编辑

想不到大家反响这么热烈,感动!

看到大家的留言,可能会有一点点误会,需要说明一下:我们是一个民间团体,不对任何人的安全负责,即便是活动组织者,也仅仅是邀约,无论报名与否,都跟组织者无关。

法律文书中,甲方提出邀约,乙方做出承诺,合同才能够成立。而我们的每次活动邀约,在法律上称为邀约邀请,亦即,我们发出活动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车友跟帖或者打电话报名,都只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邀约邀请,车友在邀约邀请中自发跟团队一起骑行的行为,是向俱乐部或者活动组织者发出随队骑行邀约,而俱乐部在“安全说明”中和 《兄弟单车俱乐部安全及免责说明》中已经尽风险告知义务,这在法律上已经免除承诺,既然俱乐部对车友发出的骑行邀约行为表示拒绝承诺,那么合同不成立,俱乐部和活动组织者就不对任何人的人身安全负责,一旦出事,当事人对于俱乐部和活动组织者提出赔偿责任,对参与骑行车友提出连带赔偿责任,就没有法律依据。

简言之:无论头盔的佩戴与否,俱乐部和活动组织者不对任何人的安全负责。

如果车友出状况,众车友热心帮助是大家人道主义上的协助,不要当成必然。白话一点,出了事,大家愿意集资凑份子慰问,那是大家的善心,就算大家一走了之不管不问,事故人也没有要求大家负责的权利。
发表于 2009-3-18 20: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相当的“动感”呀!等待更加的动感!
发表于 2009-3-18 20: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想不到大家反响这么热烈,感动!

看到大家的留言,可能会有一点点误会,需要说明一下:我们是一个民间团体,不对任何人的安全负责,即便是活动组织者,也仅仅是邀约,无论报名与否,都跟组织者无关。

法律文书 ...
bo_bo 发表于 2009-3-18 20:33 http://brobike.com/club/images/common/back.gif[/quote
嗯 bo-bo说的极是 这其实也一直是活动发起邀约人的一个心结 我们不妨把“活动邀约”这四个字改成“结伴同行”或“偶遇同行”可否?这也是参照了国内其他俱乐部的做法。可能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知当否,这只是个人想法。
发表于 2009-3-18 21: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行走四方 于 2009-3-18 21:04 编辑
想不到大家反响这么热烈,感动!

看到大家的留言,可能会有一点点误会,需要说明一下:我们是一个民间团体,不对任何人的安全负责,即便是活动组织者,也仅仅是邀约,无论报名与否,都跟组织者无关。

法律文书 ...
gen5837 发表于 2009-3-18 20:53 http://www.brobike.com/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大姐和bo~bo所提建议我感觉有道理,大家可提出各自的想法和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发表于 2009-3-18 21: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利5837 于 2009-3-18 21:18 编辑

2009年*月*日骑行**
【注:如遇同路,纯属偶然,相互帮助,相互照顾,各人安全自负】
【特别注意事项】
1、本骑行为非商业目的的车友偶遇,凡偶遇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偶遇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如在偶遇骑行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由发生者本人负责,其余同行任何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偶遇的同行骑友均为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支持者。如有意外,同伴会尽全力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审慎选择前来偶遇。如在偶遇骑行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偶遇者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3、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偶遇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4、本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适用于偶遇同行人员。
5、启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务必避免偶遇。

     这是某网站车友邀约的形式和内容,贴过来供各位车友参考讨论,以便尽快制定兄弟单车新的邀约形式。不当之处请指正。
发表于 2009-3-18 22: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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