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我主持召开海军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了军内外领导和著名专家。不少同志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及收复南沙、台湾回归等战略任务的需求出发,建议海军发展航母。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1987年1月,召开海军装备技术工作会议,请国防科工委、总参装备部的有关领导到会。会上我又提到,要把航空母舰搞得能适应未来战争需要,要很好地研究和论证。现在,各国都在注意发展航空母舰,无论是攻击型的或是垂直短距离起降的,都是为了解决防空和海上攻击问题,都在注意发展。美国、苏联都在大搞,其他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英国这些比较发达的国家都在搞,日本因为是战败国,宪法不允许搞,但搞起来也容易。过去就很有基础,现在技术、生产能力都很强,说搞就很快能搞起来。我们搞难处多一些,财力、技术都有一定困难,但从长远考虑,还是需要的。十年内不搞,十年之后再搞,也还会有困难。因此,我要求要早论证,早点把这个问题研究透。
我们搞航空母舰,目的不是为了和美国、苏联比赛,主要是用于解决对台斗争需要、解决南沙群岛争端和维护海洋权益等方面的任务,平时还可以用于扩大维护世界和平的政治影响。显然,海军有了航空母航,海军的质量就将发生大变化,海军的作战能力也将有较大提高,有利于提高军威、国威。所以,我要求研究人员,应当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去进行研究论证。
1987年3月31日,我向总部机关汇报了关于海军装备规划中的两大问题:一是航母,一是核潜艇。这两个问题,涉及到海军核心力量的建设,是关键性问题。这两项装备搞出来,从长远看,对国防建设是有利的。这两项装备不仅为了战时,平时也是威慑力量。
这次汇报中,我向总部同志详细分析了两大问题的需要和可能:
关于航母问题,当时,我们对海上机动编队只考虑到驱逐舰、护卫舰和潜艇,但进一步研讨后发现,这个编队如果没有空中掩护,无法到岸基飞机作战半径以外作战。后来在研究台海斗争时,我们又发现,使用岸基飞机非常浪费,因为留空时间短,所需飞机和机场就要很多。我们还分析,不发展航母,海军还是需要发展驱逐舰和护卫舰,靠它们组成海上机动编队。如果发展了航母,这些舰艇既是护卫航母编队的舰只,也是海上机动作战的舰只。在现代条件下进行海战,没有航空兵作掩护,无论如何是不行的。如果发展了航母,并不需要增加飞机的总数量,只是飞机的性能有所不同,飞机的价格高一些,但也不会高很多。因此,发展航母编队,是一个如何调整装备经费使用方向的问题,不需要大量增加装备费。更重要的是,有了航母,海上机动作战编队的作战效能会大大提高。至于技术上能不能自力制造航空母舰和舰载飞机,经与航空、船舶等有关工业部门领导、专家研究,他们认为,条件基本具备。当然,有些特殊装置需要认真对待,也是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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