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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悉尼

全文连载:重返艳阳下——阿姆斯特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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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9 09: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想成为一名伟大的耐力型运动员,就必须具备承受可能遇到的失败、默默忍受痛苦的能力。我发现,只要是一件需要咬紧牙关、需要不在乎形象、需要超过其他所有人的事,我就能赢。至于那运动项目是什么似乎并不重要――如果是永远笔直地向前跑,我一定能战胜任何人。
 如果是场忍受痛苦的比赛,那我也非常在行。  
 我可以忍受特里•阿姆斯特朗的木拍,但是另外一件事我却忍受不了。
 我14岁那年,母亲去医院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对于任何一位女性来说,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感情上,这都是一个非常痛苦的手术,而我母亲当时还很年轻。我已经报名参加在圣•安东尼奥举行的一场游泳赛,结果我去比赛时她仍然没有完全康复,因此特里决定陪我去参加比赛。我不想要他去,我特别不喜欢他摆出一副少年棒球联合会会员父亲的神态,而且我认为他应该呆在医院里。但是他坚持要去。
 我们坐在机场等候飞机时,我盯着特里,心中暗想:你在这里干什么?就在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开始在一个记事本上写着什么。他写上一会儿,然后就将纸撕下来搓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后再从头开始写。我觉得这很古怪。过了一会儿,特里起身去卫生间。我走到垃圾桶前,取出那些被搓成一团的纸张,然后将它们塞进了我的包里。
 后来,在我独自一人时,我将它们取出来,摊平。它们是写给另一个女人的。我一张一张地将它们看完。他在给另一个女人写情书,而我母亲刚做完子宫切除手术,还躺在医院里。
 我飞回达拉斯,包里仍然装着那些揉皱的情书。我一回到家就进了我的房间,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吉尼斯世界纪录》。然后,我拿出一把剪刀,在书中央剪出一个洞,把那些情书塞进去,再把书放回书架上。我想留着那些情书。我说不清那是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自我保护;就像弹药,以防将来某一天可能需要它,也以防特里决定再次动用他的板子。
 如果说我以前从来没有喜欢过特里的话,那么从那天起,我对他就没有了任何感情。我不再尊重他,并开始挑战他的地位。
 我在这里要总结一下我那骚动的少年期。我十几岁时发明了一种叫“火球”的游戏,简单地说就是先把网球浸泡在汽油中,点燃它,然后戴着里干活时用的厚手套接球。
 我会在一个塑料小桶中倒满汽油,然后把一筒网球倒进小桶,让它们在里面漂浮。我拿起一个球,举着一根火柴点燃它,然后我最好的朋友斯蒂夫•刘易斯和我便会来回扔着熊熊燃烧的网球,直到接球的手套开始冒烟。大家想想看,两个男孩在德州的热风中站在一块田地里,互相冲着对方扔一团火球。有时,手套会着火烧起来,我们便用它们拍打着身上的牛仔裤,直到灰烬像萤火虫一样在我们脑袋周围飞舞。
 我有一次不小心,把球扔到了屋顶上,点燃了木瓦。我赶紧爬上屋顶,用脚跺灭火焰,免得整栋房子烧起来后再蔓延到邻居家。有一次,网球不偏不倚地落在装满汽油的小桶正中央,造成小桶里的汽油爆炸开来。一堵火墙窜上天空,一道黑烟盘旋而上。我惊惶失措地一脚把小桶踢翻,以为这样就能把火扑灭。结果,小桶开始融化,就像电影《中国综合症》中一样。
 我当时的许多所作所为都是因为我知道母亲并不幸福;母亲和特里的生活那么凄惨,可她仍然不愿意离开特里,我实在不明白。不过,在她看来,和特里生活在一起也许比独自抚养孩子、只靠一份工资生活要好一些。
 从圣安东尼奥回来几个月后,他们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我有天晚上可能会回家比较晚,于是我便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她说,“儿子,你必须赶紧回来。”
  “出了什么事?”我问。
  “我要和你谈谈。”
  我跳上自行车,立刻向家骑去。我到家后,看到她正坐在起居室里。
  “我要特搬出去,”她说,“我准备正式离婚。”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不敢相信,而且我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感情。我当时高兴坏了。“太好了,”我笑着说。
  “可是,儿子,”她说,“我不希望你再惹事生非。我现在无法应付那些。求求你了,造成不要再惹事生非。”
  “好吧,”我说,“我向你保证。”
  一连几个星期,我对他们离婚的事只字不提。但是,我们有一天坐在厨房里时,我突然开口对母亲说道,“那家伙一无是处。”我没有把那些情书告诉她――她已经够痛苦了。不过,多年后,她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那些情书,没有丝毫的惊讶。
 有一段时间,特里试图想继续和我保持联系,给我寄来生日贺卡之类的东西。他会给我寄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100张1美元的纸币。我会把信封连同里面的钱交给我母亲,对她说,“请你把这退给他。我不需要。”最后,我给他写了封信,告诉他如果可能的话,我会把我的姓改了。我并不感到我和他或和他的家人之间有任何联系。
 母亲离婚后和我亲近了很多。我认为她已经很久没有感到过幸福了,而当人们不开心的时候,往往会做出一些反常的事情来。她一离婚就像变了个人。她心情舒畅多了,就像她一直在承受着某种压力,而现在那压力已经烟消云散了一样。当然,她现在又得重新承受单身女人的压力,尽力养活我们两个人,但她以前经历过这种生活。她在接下来的5年里一直没有再婚。
发表于 2007-3-19 09: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尽量学会独立生活。我会爬上屋顶替她安装圣诞节用的彩灯――如果说我对着街上的汽车发呆也算是过错的话,那么这个过错微不足道,因为它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她下班回到家后,我们会一起坐下来吃饭,关上电视聊天。她教我如何在烛光下吃饭,并且一定要我学会优雅的举止。她会准备芋头色拉和一碗汉堡配菜,点上蜡烛,给我讲她上班时的事情。她有时也会谈到工作中的烦心事,她觉得别人常常因为她只是个秘书而低估她的能力。
 “你干吗不离开那里呢?”我问。
 “儿子,你永远都不离开,”她说,“我会挺过去的。”
 有时候,她一回到家我就能看出她那一天过得非常不愉快。她进门时,我可能正大声开着音响,播放某段音乐,像“枪与玫瑰乐队”的歌曲,但我会偷偷看她一眼,取下那些喧闹的音乐,换一些别的曲子。“妈妈,这是放给你听的,”我说。我会给她放肯尼G的音乐――相信我的话,这样做对我来说可真是牺牲。
 我试图给她一些感情上的支持,因为她为我做了那么多小事。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每个星期六,她都会替我洗好5件衬衣。她知道我训练得非常苦,也知道我下午会很饿,因此她会在冰箱里给我留一罐自己做的通心粉肉酱,算是我的点心。她教会了我怎样煮通心粉,怎样将一根通心粉扔到墙上,看看是不是熟透了。
 我自己也开始挣钱了。我15岁那年参加了在拉文湖举行的1987年“总统杯铁人三项”赛,与许多年纪比我大、经验比我丰富的运动员同场竞技。我虽然只获得了第32名,却让其他选手的所有的观众大吃一惊,因为他们不敢相信一位15岁的孩子能够坚持到最后。有些报纸报道了我参赛的情况,我告诉一位记者,“我想几年后我能进入前几名,用不了10年我就会成为最棒的。”我的朋友们(像斯蒂夫•刘易斯)都认为我当时太自负。结果我第2年便得了第5名。
 铁人三项运动的奖金很高,我几乎是一夜之间发现自己的钱包里装满了各大银行的支票。我开始参加各种铁人三项比赛。由于大多数重要赛事都有年龄限制――你必须年满16岁才能报名,因此我会在报名表上改动我的出生日期来达到报名要求。虽然我没有在职业赛事中获胜过,但我总能在其他赛事中进入前5名。其他参赛运动员开始叫我“小不点”。
 但是,如果这一切听起来像是来得非常容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在我参加的第一场职业铁人三项赛事中,我在比赛前犯了一个错误,吃错了东西――我吃了几个肉桂面包卷,喝了两杯可乐――结果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没有力气坚持到最后。我肚子里空空的。游泳项目结束时,我排名第一,而且在自行车项目结束时仍然排名第一。但是跑到一半路程时,我几乎要瘫倒了。我母亲在终点线等着我,因为她习惯于看到我和领头的人一起冲向终点线。她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久还没有露面。最后,她走进赛场,看到我在挣扎着向前跑。
  “坚持住,儿子,你能做到的,”她说。
  “我没有一点力气,”我说,“精疲力竭。”
  “我知道,”她说,“但你也不能打退堂鼓。哪怕是走也要走到终点线。”
  我一路走到终点。
 我还开始在当地的自行车比赛中赢得名次。那些空旷的理查德森田径场周围有条旧环形车道。每到星期二晚上,那里就会举行一场非正式的自行车分级赛――多圈道路赛。每个星期二晚上,那些很当回事的地方俱乐部骑手就会激烈竞争吸引了许多人。我为霍伊特骑车,他赞助理查德森自行车店俱乐部队。我母亲给我找了个工具箱,专门装我的自行车零件。她说她仍然能赢得我在赛道上蹬车的样子,一路超过了其他孩子,率先通过终点。她简直不敢相信我有多么强壮。我不在乎奖金只是区区100美元,我只想超越其他车手来得到它。
 这种自行车比赛分不同的级别,每一级别都有自己的名称,1类水平最高,4类水平最低。我从星期二晚上分级赛中的“4类”比赛开始,非常急着想进入高级别的比赛。要想参加其他级别的比赛,你就必须有成绩,必须赢得过一些赛事。可我没有耐心等下去,于是我说服了组织者,让我参加3类比赛,与那些年龄比我大、经验比我丰富的同场较量。组织者们告诉我,“好吧,但是你千万不要赢。”如果我吸引来太多的注意力,人们会对他们让我打破参赛条件一事大动干戈。
 我赢了。我克制不住自己。我将其他车手远远抛在后面。他们事后讨论该如何处理我,其中一项选择便是禁赛。但是,他们提高了我的级别。当时有三四个1类骑手,他们在当地都是英雄式的人物,而且都是理查德森自行车店俱乐部的车手,于是我便开始和他们一起训练,一个16岁的孩子和那些将近30岁的大小伙子们一起骑车。
 到这时,我已经成了当年短距离铁人三项运动的全国新星,我母亲和我都意识到我可以向体育方面发展。我当时已经能挣到2万美元1年,而且我开始随身携带一个记事本,里面记满了各种联系人。我需要赞助人,需要支持者,需要那些愿意为我参加各种赛事支付机票和其他费用的人。我母亲对我说,“听着,兰斯,如果你想获得成功,就必须靠自己去努力,因为谁也不会替你去努力。”
 我母亲已经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和最忠实的同盟。她替我安排事宜,给我动力,给我勇气。“如果你没有110%地去努力,你就不会成功。”她总是对我说。
她给我的训练带来了一种条理性。“听着,我不知道你需要什么,”她说,“不过我建议你坐下来,在脑子里检查一下所有的东西,因为你可不希望到了那里之后才发现忘记带什么东西。”我为她感到骄傲,我们俩非常相像,完全能明白对方。我们单独在一起时,没有必要非得说多少话。我们心心相印。她总有办法给我弄来我想要的最新款式的自行车,或者与车相配的附件。她至今仍然保留着我所有废弃的齿轮和踏蹬板,因为那些东西非常贵,她不舍得将它们扔掉。
 我们一起去不同的地方,给我报名参加10公里长跑和铁人三项比赛。我们甚至开始认为我能够成为一名奥运会选手。我仍然带着那枚给我带来好运的银币,她现在又给了我一条钥匙链,上面刻着“1988”――也就是下一届夏季奥运会举行的年份。
 每天放学后,我都会跑上6英里,然后跨上自行车,一直骑到天黑。我在骑车过程中渐渐爱上了德克萨斯州。德州的乡间虽然有些荒凉,却非常美丽。你可以在一些偏僻的道路上骑车穿过一望无际的牧场和棉花田,极目望去只能看到水塔、谷仓和破旧的工棚。牲口将青草啃食得只剩下草根,地上的尘土看上去则像咖啡喝完后杯底留下的残渣。我有时会看到一片片起伏的野花,还有一棵棵被风吹成古怪形状的牧豆树。但是在其他时候,乡间只是淡棕色的、平坦的大草原,除了偶尔出现一个加油站外,到处都是田野,种着棉花的田野,平坦、难看。风很大;达拉斯是全国第三风城,但这对我却是好事,可以锻炼我的顶风能力。
 我有天下午被一辆车撞下了公路。我那时已经知道了竖起中指的意思,于是我冲着司机竖起了中指。他停下车,把一只汽油桶向我扔过来,并且朝我追来。我把我那辆漂亮的“梅西尔”牌自行车丢在公路旁,赶紧跑走。那家伙使劲用脚跺着我的自行车,把它踩坏了。
 我在他把卡车开走之前记下了他的车牌号。我母亲把那家伙告上了法庭,结果我们赢了官司。与此同时,我母亲用自己的保险金给我买了辆新自行车,一辆“兰令”牌,上面装着赛车轮。
 我当时还没有在车上安装里程计,因此如果我想知道训练时骑了多远,我母亲就只好开车跟在后面。如果我告诉她我需要计算一下骑了多远,她就会坐到汽车里,哪怕天色已晚。到这时,30多英里路程的训练对我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但对一位刚刚下班的妇女来说,驱车30英里却是非常漫长、非常痛苦的事。她没的抱怨。  
 我母亲和我从不向对方隐瞒任何事。她完全信任我。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有趣的是我无论做什么都会告诉她。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谎。如果我要外出,不会有任何人拦我。大多数孩子在晚上只能偷偷摸摸地溜出去,而我却能大大方方地从前门出去。
 我大概太没有约束了。我是个容易兴奋的孩子,太没有约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帕拉诺有许多宽阔的大街和空地,对于骑自行车或开汽车的孩子来说,那些都是诱惑你去惹祸的地方。我会骑着自行车在各条街道上窜来窜去,躲避着汽车,赶在红灯亮起来前冲过街道,甚至一路骑到达拉斯。我尤其喜欢在车流中骑车,因为那具有挑战性。
发表于 2007-3-19 09: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那辆崭新的“兰令”车是同类产品中最好的,而且也非常漂亮,但它在手里的时间却很短,因为我没过多久不仅车毁,而且差一点人亡。事情发生在一个下午,我在与红灯竞赛。我赶在一个个红灯亮起之前飞驰过马路,心中想着要打破自己的记录。连闯了5个红灯后,我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这里有两条6车道公路相交。这时,信号灯变成了黄色。
 我仍然向前骑去――我以前总是那样,今天仍然是这样。
 我骑过3个车道后,交通信号灯变成了红色。正当我通过第四条车道时,我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位女士正开着一辆福特车过来。她没有看到我,结果一加速便径直撞到了我身上。
 我飞了出去,头朝下落到了十字路口的另一边。我没有戴头盔,头先着地,流通到路肩旁停了下来。
 我当时一个人,别说是身份证,身上什么都没有带。我想爬起来,但我的身边聚集了许多人。有人在说,“别动,别动!”我仰面朝天地躺在那里,等待着救护车,而那位撞了我的女士已经在歇斯底里了。救护车来了,把我送到了医院,我当时还算清醒,说出了家里的电话号码。医院里的人给我母亲打了电话,而我母亲也立刻歇斯底里起来。
 脑震荡,头上缝了几针,脚上缝的针更多,因为脚上划开了一条又宽又深的口子。汽车撞到了我的侧面,因此我的膝盖扭了,膝盖骨错位,只好戴上沉重的矫正架。那辆自行车则完全毁了。
 我告诉给我治疗的大夫,我正在为6天后在路易斯维尔的达拉斯湖举行的铁人三项比赛进行训练。大夫说,“绝对不行。3个星期内你什么都不能干。不能跑,不能走。”
 我一天后就出了院,一面痛苦地瘸着腿走路,一面为自己无法参加比赛而伤心。但是,坐着休息了两天后,我厌烦透了。尽管腿上仍然戴着矫正架,我却去当地的一个小高尔夫球场打起了高尔夫球。来到户外,而且能够四处走动,那感觉真是太好了。我取下了矫正架,心中想:这也没什么呀。
 到了第四天,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的感觉很好。我报名参加了铁人三项比赛,并且在晚上告诉了我母亲。“我已经报名了,要参加比赛。”
 她只是说,“好的,太好了。”
 我给一位朋友打了电话,“我要借你的自行车。”然后我走进卫生间,拆掉了脚上的缝线。我用指甲剪已经非常熟练了。但是我没有拆掉头上的缝线。因为我反正要戴游泳帽。然后,我在跑鞋和自行车鞋上各剪了个洞,不让鞋子擦着脚上的伤口。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和其他选手一起站在了起跑线上。我第一个结束游泳项目,第一个结束自行车项目,但在10公里长跑中被两个人超过,最后得了第三名。次日,报上登载了一篇很长的文章,介绍我被汽车撞了后仍然获得了第三名。一个星期后,我母亲和我收到了那位医生写来的一封信。“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的信中写道。
高中最后一年的秋天,我参加了在新墨西哥州莫里亚蒂市举行的一次重要的计时赛。比赛是专门为年轻骑手安排的,线路经过精心安排,因此很容易骑出好成绩。线路为12英里平坦公路,没有什么风。公路上来来往往的大型卡车会突然向你猛地喷出一股热浪,推着你前进。年轻骑手云集在那里,既想打破记录,也想引起人们的注意。
我们出发时正是9月,德克萨斯州仍然非常炎热,因此我没有带什么厚衣服。到了比赛那一天,我6点钟起来走一门外,迎面扑来的是山间清晨的空气。我身上只穿了条自行车短裤和短袖比赛服。我在公路上走了5分钟,心中想:我对付不了。温度低得简直要把人冻僵。
我转身回了房间。我说,“妈妈,外面太冷了,我无法骑车。我需要夹克衫之类的衣服。”我们翻遍了带来的行李,却没有能找到一件保暖的衣服。我什么厚衣服都没有带,完全没有任何准备,十足是业余选手的做法。
我母亲说,“我带了件短风衣。”说着,她抽出了那件粉红色的短夹克。我在前面提到过她身材矮小,而且体形也不大,因此那衣服看上去简直像是从洋娃娃身上脱下来的。
“我就穿它吧,”我说。外面就冷到了这个地步。
  我走到外面,夹克的袖口只到我的胳膊肘,而且都勒得很紧,但我还是穿着它做了准备活动,骑了45分钟。我走到起点时身上仍然穿着它。在计时赛中体温非常关键,因为当他们说“出发”时,你就必须完全准备好,“嗖”的一声,完成12英里。可是我身上仍然很冷。
  我万般无奈地说,“妈,快上车打开空调,将温度调得越高越好。”
  她发动起汽车,让它在那里空转,将空调的温度调到最高。我钻进车里,在空调出风口前缩成一团。我说,“比赛时间到时,告诉我一声。”这就是我的热身。
  最后,终于轮到我了。我钻出汽车,上了自行车。我骑到起点线,立刻出发。我打破了赛事记录,快了45秒。
  帕拉诺的人觉得重要的那些东西对我来说正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学校和与朋友交往现在已退居次要位置,最重要的是将自己锻炼成为一名世界级的运动员。我的人生目标不再是在某个购物中心附近拥有一个由开发商修建的家。我已经拥有了一辆速度非常快的汽车,钱包里也有钱,但这些都是因为我在比赛中获胜――而且这项运动我的同学中没有一个人能理解,也没有一个人关心。
我不断地给自己加码,延长训练时间。有时候,我们几个人会出去露营或滑水,但是玩完后,我不是和其他人一起开车回家,而是独自骑车。有一次,和几个朋友在得克索玛野营后,我骑了60英里才回到家中。
  就连学校里的老师似乎也不明白我在追求什么。高三的第二个学期,美国自行车联盟邀请我去科罗拉多城和美国国家青年队一起训练,然后再去莫斯科参加我的第一场大型国际自行车赛――1990年世界青年锦标赛。他们已经听说了我在新墨西哥的表现。
  但是东帕拉诺中学的领导们却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有严格的规定:不能无故缺席。你可能会认为光是能去莫斯科参赛就应该给我额外加分,而且你会认为学校应该为自己的毕业生中有可能出现奥运会选手而骄傲。但是,他们不在乎。
  我不管那么多,还是去了科罗拉多泉水城,然后又去了莫斯科。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自行车赛是怎么回事,我有的只是蛮力气,丝毫没有调整车速、运用战术的概念。但是有好几圈都是我领先,然后我才因为发力太早而落到后面。但是,我还是给美国自行车联盟的官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俄罗斯教练对每个人都说,他已经多年没有见过像我那么出色的年轻自行车选手了。
发表于 2007-3-19 09: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离开了6个星期。等我3月份回到学校时,因为缺课的缘故,我所有课程的成绩都为零。学校里的6个领导召见了我母亲和我,告诉我们说除非我在剩下的几个星期里把所有课程补全,否则我无法和我的同学们一起毕业。我母亲和我都惊呆了。
“可这根本做不到。”我说。
那些冷冰冰的家伙只是看着我。
“你不是想逃避责任吧?”其中一个说道。
  我紧紧地盯着他们。我心里想得很清楚,如果我参加了橄榄球队,穿着保罗牌的衣服,父母亲属于某个乡村俱乐部,事情就会完全不同。
“这场谈话可以结束了,”我说。
  我们站起身,走了出去。我们已经预付了报纸上将要刊登的毕业告示,买好了帽子和长袍,支付了参加毕业班级舞会所需的费用。我母亲说,“你今天呆在学校里别走,等你回家时,我会把这问题处理好的。”
  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给达拉斯电话薄上列出的每个私立学校打了电话。她先请一家私立学校接受我,然后再承认自己无力支付学费,因此能不能请他们免费收我。她给附近所有学校打了电话,解释我所遇到的困难。“他不是个坏孩子,”她可怜巴巴地说,“他不吸毒。我可以向你保证,他大有前途。”
  那天傍晚,她终于找到了一家愿意接受我的私立学校――老橡树学校。这所愿意接受我,条件是我参加几门课程的补考。我们把我在东帕拉诺高中所有的学分转到了老橡树学校,结果我按时拿到了毕业证。在毕业仪式上,我所有同学的帽子上都是褐紫色的流苏,而我的帽子上还是东帕拉诺的金色流苏,但我一点也没有感到难堪。
  我决定还是去参加东帕拉诺高中的毕业班级舞会。我们反正已经支付了费用,所以我不打算错过它。我为我的舞伴买了饰花,给自己租了套燕尾服,并且订了辆大轿车。那天晚上,就在我忙着穿燕尾服、打蝴蝶领结的时候,我突然有了个主意。我母亲从来没有坐过大轿车。
  我要让她体验一下坐轿车的感觉。你们都是如何表达对父母的感激之情的?我母亲给我的远多于任何一位老师或父亲,并且是这么多年来自己吃尽千辛万苦给我的,然而对她来说这些年中的很多时候不像那棕色的德克萨斯州田野一样空空荡荡。每当人们提到我永不放弃、永不在乎形象、咬紧牙关坚持到最后时,我只能希望自己能有我母亲的耐力与恒心――一个单身女人带着年幼的儿子,靠一份微薄的工资生活――而且一天结束时还没有任何回报,既没有奖杯也没有大银行的支票。在她看来,她只知道诚实的努力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她的爱总会有回报。她常常说,“要把每个障碍看作一次机会,把不利因素变成有利因素”;而每次说这番话时,我都意识到她是在说我;说她如何决定要我,说她如何把我养大。
  “把你的毕业舞会服穿好,”我对她说。
  她有一件非常漂亮的太阳裙,喜欢把它称作她的“毕业舞会服”。于是,她穿上那件太阳裙,和我以及我的舞伴一起上了车,然后我们一起开车在城里转了一个多小时,高声欢笑着庆祝我毕业,一直到让我们在下车的时间到来。
  我母亲又开始与人约会,而且重新开朗起来。我17岁时,她遇到一个名叫约翰•瓦林的男人,并且最终和他结了婚。瓦林为人很好,我非常喜欢他,并和他成了朋友,所以当他们1998年离婚时,我感到很难过。
  说来也有意思,常常有人对我说,“嗨,我碰到你老爸了。”我得停下来想一想:他们究竟在说谁呀?因为那可能是3个人当中的任何一位。坦率地说,我的生父从来没有抚养过我,而我不想再和特里有任何关系。阿姆斯特朗家的人偶尔会试图跟我联系,就像我们是一家人一样,但我和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希望他们能够尊重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感情。我的家庭就是穆尼罕姆家庭。至于说阿姆斯特朗,我的感觉就像那是我为自己杜撰的一个名字。
  我相信阿姆斯特朗家的人一定会给你5万条不同的理由,来说明我为什么需要一个父亲,而且会说他们做得如何如何好,但我坚决不会赞同他们的说法。我母亲给了我一切。我对他们的感情只有冷漠,只有缺乏信任。
 毕业后,我仍在帕拉诺呆了几个月。我在东帕拉诺高中的同学大多去了州立大学,我朋友斯蒂夫1993年从北德克萨斯州立大学获得了学位。(东帕拉诺高中不久前举行了毕业10年聚会,但是没有邀请我。)
 我已经开始厌倦帕拉诺的生活了。我已经开始代表一支由苏巴鲁-蒙哥马利赞助的国内行业车队,参加全国各地举行的自行车赛,但我知道真正的自行车赛场在欧洲,因此我觉得自己应该去那里。此外,毕业前所发生的那些事也使我非常讨厌这地方。
 我正处于过渡阶段。对于我来说,不管是铁人三项还是10公里长跑还是星期二晚上在帕拉诺运动场上的分级赛,战胜那些与我同场竞技的成年人已经是家常便饭。为了消磨时光,我仍然常去吉姆•霍伊特的理查德森自行车店。
 吉姆年轻时特别热衷于骑自行车,但他在19岁时被送到了越南,当了两年步兵,干过最艰苦的差事。从越南回来后,他只想重新骑车。他一开始只是推销“施温”牌自行车,后来与他太太朗达一起合伙开了家自己的商店。多年来,吉姆和朗达一直给达拉斯周边地区的小骑手提供自行车和配件,并且给他们一些补贴,以此来培养达拉斯地区的小骑手。吉姆对奖励机制的作用深信不疑。我们会为他提供的现金和免费物品而比赛,而且会因为这一点更加刻苦。在我高中的最后一年里,我光靠骑车就能每个月从吉姆•霍伊特那里挣到500美元。
 吉姆在商店的后面搞了个小办公室,我们会坐在那里聊天。我不愿意听校长们的话,也不愿意与继父交流,但我有时喜欢和他聊天。“我卖力地干活,但我喜欢现在的样子,”他会说,“如果你用金钱来衡量每个人,那么你这辈子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因为我有些朋友开着大公司,有些朋友却在给人修剪草坪。”但是吉姆也不是好惹的,你千万别对他耍花招。我对他的脾气敬而远之。
 有天晚上,在星期二的分级赛中,我与另一位骑手在冲刺阶段争得你死我活。那家伙年纪比较大,而且我不他。快到终点时,我们的车子碰到了一起。我们一路推搡着冲过终点,车还没有停稳就冲着对方挥起了拳头。接着,我们俩又在尘土中扭打在了一起。吉姆和其他人最后把我们拉了开来,大家都在笑我,因为我仍然想打出个输赢来。但是吉姆真的对我动了气,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他走过去,扶起我的自行车,把它推走了。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心里很难过。
 那是一辆非常棒的“施温”赛车,我在莫斯科世界锦标赛上骑的就是它,而且我还想用它来参加下周举行的一个分段赛。过了一会儿,我去了吉姆家。他走进了前院,没有让我进屋。
 “能把车还给我吗?”我问。
 “不行,”他说,“如果你想和我谈,那你明天来我办公室吧。”
 我退缩着离开了他。他当时正在气头上,我甚至都害怕他会给我来一拳。还有一件事让他很不高兴:他知道我常常开着那辆“卡马罗”疯狂地飚车。
 几天后,他把汽车也收了回去。我几乎要发疯了。我已经付完了那辆车所有的费用,大约总共5000美元;可话又得说回来,那笔钱中的一部分是我从他那里得到的,是他给我的补贴。但我当时无法想得这样清楚,我只是气疯了。在你17岁时,如果有人夺走你的“卡马罗”IROCZ车时,你当然想揍他一顿。因此,我没有再去找他。我只是太生气,也太怕他。
 我们多年后才和解。
 我离开了帕拉诺。在参加了科罗拉多泉水城的训练以及参加了莫斯科锦标赛后,我被选进了美国国家自行车队。我接到了车队新经理克里斯•卡米卡尔给我打来的电话。克里斯已经听说过我,他想培养出一群全新的美国自行车运动员。这项运动在美国一直停止不前,他要找一些很有潜力的年轻车手,像鲍比•朱利奇和乔治•辛卡匹,并且说他希望我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他还问我是否愿意去欧洲。
 是离开家的时候了。
发表于 2007-3-19 09: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开始慢了……今天先到这里……明天继续第3章……看看阿壮亮相国际赛场的故事
发表于 2007-3-20 09: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3、我不会在门口挡住我妈妈 I DON’T CHECK MY MOTHER AT THE DOOR

 公路自行车手的生活意味着要将双脚套在自行车的踏板上,以每小时20到40英里的速度飞速前进,一小时接一小时、一天接一天地穿越整个大陆。它意味着要坐在车凳上大口喝水,要狼吞虎咽地下糖块,因为这样的运动量会使你每天失去10到12升水,消耗掉6000卡的热量。它还意味着你无论遇到什么都不能停下来,哪怕是撒尿或穿上雨衣。当你风驰电掣般地穿过雨水,费力地爬上冰冷的山坡,避开被雨水冲得滑溜溜的人行道,或者在卵石上颠簸时,无论什么也无法打断高速前进、紧紧聚集在一起被称作“主车群”的车手们之间的你争我夺,因为你知道某位紧张的车手的一个简单的错误动作,不如说刹车用力过猛或猛地一拉车把,都会使你和你的自行车变成一堆扭曲的废金属和破烂的皮肉。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我将要面对什么。我18岁那年离开家时,对赛车运动的理解就是跳上自行车,使劲蹬踏板。我刚出道时被人戏称为“鲁莽的小子”,而且这个绰号一直陪伴着我,与我多少有些相配。我当时很年轻,要学的东西太多,说过一些不该说的话,也做过一些不该做的事,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什么头脑简单的傻瓜。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德克萨斯人,也就是西班牙报纸在报道我时所用的“德克萨斯公牛”。
 在我所参加的第一场大型国际比赛中,我做了教练让我不要做的一切。那是1990年在日本宇都宫举行的世界业余锦标赛。赛道总长115英里,路况很糟,外加异常艰难的长坡。更为糟糕的是,那天碰巧异常炎热,气温在摄氏35度以上。我是作为美国国家队队员参赛的,教练是克里斯•卡米卡尔。克里斯当时还很年轻,有着淡黄色的头发,脸上有些雀斑。我对他不是太了解,因此也就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克里斯给了我严格的指令:我必须在大半赛程中尾随主车群,看到他的信号后才能有任何行动。天太热,道路太陡,不要试图冲在前面去顶着逆风。聪明的战术是跟在后面,保存体力。
 “我要求你等待,”克里斯说,“你不要靠近前面的车手去抗风。”
 我点点头,走到了出发线前。我在第一圈严格按他的要求去做,一直尾随着主车群。但是,我实在忍不住了,我想检验一下我的双腿。我开始向前加速。第二圈时,我领骑,经过计时牌时我欣喜若狂――我已经领先了45秒。我的车从克里斯身旁疾驰而过时,我朝他瞟了一眼。他向前摊开双臂,仿佛在说,“你在干什么?”
 我冲着他咧嘴一笑,给他做了个德克萨斯长角牛的手势:我挥了挥手,将小指和食指伸向空中。用角挑刺他们。
 克里斯开始冲着美国车队其他队员喊叫:“他究竟在干什么?”
 我究竟在干什么?我只是在向前骑。这将成为早期阿姆斯特朗的一个经典举动:壮观但战术运用不当的冲刺。在接下来的3圈中,我继续一个人疯狂地领先骑着,渐渐领先于其他选手达1分30秒。正当我自我感觉良好时,气温开始影响我。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就发现30个选手已经赶上来骑在了我的身旁。前面还有一半的赛程,而我却已经累坏了。我试图继续骑在前面,但我已经没有多少精力了。热浪和爬坡耗去了我的力气,结果我只获得第十一名。
 但是,这仍然是美国人在这项赛事中获得的最好成绩,所以比赛结束时克里斯已经高兴得忘掉了自己的怒火。后来,我们去了旅馆的酒吧,一起边喝啤酒边聊天。我不知道我对克里斯是种什么感觉。我离开帕拉诺时,他将美国国家队一分为二,并且把我分在了B组。我还没有完全原谅他这样小瞧我。但是,我渐渐发现,伴随着他那随和的举止的是兄弟般的友情以及对赛车的了解;他以前参加过奥运会,小时候还和格雷格•勒芒同场竞技过。
 我们边喝着啤酒边回忆当天的比赛中所发生的事,并为这些事开怀大笑。然后,克里斯突然严肃了起来。他祝贺我获得第十一名,并且说他对我的表现比较满意。“你不怕失败,”他说,“你没有停在赛场上想,‘万一被他们追上怎么办?’”我高兴地听着他的称赞。
 但是,他突然话锋一转,“当然,如果你在赛场上动点脑筋,而且保存了体力,你应该能拿到一块奖牌。”
 我在这项赛事中已经取得了任何美国人以前都从来没有取得过的成绩,而克里斯却在暗示我做得还不够好。事实上,他是在非常委婉地告诉我,我自己搞砸了。他接着说道,“我不是在开玩笑。你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位世界冠军,但你还要学很多东西。”
 克里斯指出,像马科•潘塔尼斯和米盖尔•安杜兰这样的顶尖级车手都和我一样强壮,甚至还超过我。“在这个级别和你同场竞技的每个人都一样,”他说。我要想从他们当中出类拔萃,就必须有自己的战术。
发表于 2007-3-20 09: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必须学会如何比赛,而惟一学会如何比赛的地方就是在自行车上。我在国家队的第一年大概在国外呆了200天,在欧洲各地参赛,因为真正的检验是在公路上。在160英里的赛事中,一切都会暴露无遗。在这种赛事的最后赛段中,你要么坚持到底获胜,要么半途而废。
 我已经把家安顿在了奥斯丁。奥斯丁位于德克萨斯州起伏的丘陵地区,布满石头的深绿色湖岸环抱着市中心的小湖,湖水则来自宽阔、奔腾的科罗拉多河。在奥斯丁,好像谁也不在乎我穿什么衣服,也不关心我是不是“圈内人”。事实上,我还真没见到两个衣着相同的人,而且城里一些最富有的人打扮得简直像流浪汉。这是座似乎专为年轻人设计的城市,第六大街上的酒吧和歌舞厅越来越多,而狭小阴暗的德州风味的墨西哥餐厅比比皆是,我可以在那里吃辣椒消遣。
 在这座城市进行训练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到处都是没有尽头的自行车道和偏僻的道路,可以帮助你了解周围好几英里内的情况。我在德州大学校园附近租了套小平房,正好与我和身份相符,因为我也是个学生,虽然不是教室里的学生,而是自行车上的学生。
 自行车是一项非常复杂、非常政治化的体育运动,而且我发现――尽管观众们没有意识到――它更是一项集体运动项目。它有自己独特的语言,由来自欧洲的一些单词和词组合在一起构成;而且它还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在任何一支车队中,每个车手都有自已的任务,负责线路的某一具体赛段。那些速度较慢的车手被称作“仆人”,因为他们干那些不那么轰轰烈烈的事――抗风阻爬坡(“抗风阻爬坡”是自行车比赛中的一个术语,指为其他选手挡住风),并且在分段赛中保护他们的车队的领军人物顺利通过各种危险。领军人物是最重要的队员,是那种双腿最有能力以150英里的速度冲过终点的骑手。我刚开始时是名“仆人”,但我逐渐被培养成了担任领军人物的角色。
 我也知道了什么叫主车群――即比赛中车手最多、最集中的集团。在观众眼里,那看上去像块模糊不清的耀眼色斑,嗡嗡地呼啸而过,但那色彩斑斓的色块却充满了交流和车把、胳膊肘、膝盖的碰撞,充满了国际性的阴谋与交易。主车群的速度变化无常,有时每小时20英里,车手们慢慢地蹬着踏板,互相聊着天;有时车群会散开在整个公路上,时速便会达到40英里。在主车群里,互为对手的运动员之间会有各种讨价还价:你今天帮我挡风,我明天给你挡风。你让我寸,得到我的友谊。当然,这些交易不能损害到你自己或你的车队,但在可能的下,你应该帮助别人,这样他们就可能会帮助你。
 对于一位年轻车手来主,这种微妙的关系太含糊、太复杂、甚至太令人苦恼。我在1991年初就受到一个严酷的教训。我计划作为业余选手参加完1992年奥运会后再转为职业选手。与此同时,我继续代表美国的苏巴鲁-蒙哥马利车队参赛。严格来说,我属于两支不同的车队:我在国际大赛中代表克里斯•卡米卡尔执教的美国国家队;在国内大赛中,我代表苏巴鲁-蒙哥马利。
 1991年我随美国国家队在国外时,我们参加了意大利一项名叫“赛蒂玛纳•贝加马斯卡”的久负盛名的赛事。这是一项职业和业余选手都能参加的赛事,车手们要在10天之内穿过意大利北部。世界上一些最好的自行车运动员都会参加。以前还从来没有一个美国人在这项赛事中获胜过――但我们车队在克里斯的指导下不仅士气高涨,而且有着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我们感觉到我们有可能获胜。
 但是,当时的情况对我来说有些尴尬。我所属的苏巴鲁-蒙哥马利车队也参赛了,这就意味着我要身穿星条旗图案的国家队队服与身穿苏巴鲁-蒙哥马利队服的他们成为竞争对手。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我的队友,但这一次却成了我的对手。
 比赛一开始,我在苏巴鲁-蒙哥马利队的队友和朋友内特•里斯就一路领先。我也骑得不错,很快就排到了第二的位置。我很兴奋,我们俩能骑在最前面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但是,苏巴鲁-蒙哥马利队车队的经理却不那么看。看到我也在赛场上,他非常不高兴,而且明确告诉了我。在两个赛段之间,他把我叫到一边。“你协助内特。”他对我说。我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他不会是要我落在后面,给内特扮演“仆人”的角色吧?可他正是这意思。“你不能发力,”他命令道。然后,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我必须让内特获胜。
 我非常忠诚于国家队。与赛场上其他车队相比,我们处于劣势,整个车队就像一群乌合之众,住在一个小旅馆里,3个人一屋,而且没有经费。我们的预算太少,克里斯每晚都为我们洗喝水用的瓶子,然后让我们第二天再用,而像苏巴鲁-蒙哥马利这样的职业车队只用一次就会把瓶子扔掉。如果我能在赛蒂玛纳•贝加马斯赛事中获胜,那不仅对美国国家队是个巨大的胜利,而且对美国自行车运动也是个巨大的胜利。但是,我的行业车队的经理却要我把冠军拱手让给别人。
 我找到克里斯,向他承认苏巴鲁-蒙哥马利车队的经理要我不要骑得太用劲。“兰斯,这是你该赢的赛事,”克里斯说,“你无法不发力。冠军就是你的。”
 我第二天骑得特别卖劲。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在和主车群中的100位车手一起上坡。渐渐地,50个选手落到了后面,接着又有20位落到了后面,然后又是10位,最后只剩下15至20位选手。这是场消耗战。让你的竞争对手更难受的,是你这时突然发力――加快了节奏。那些剩下的选手如果无法跟上就会落到后面。这就是公路赛的精髓。
发表于 2007-3-20 09: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有人要我等内特。我越想越觉得不能那么做。我心中暗想,如果他能够跟上,那再好不过;如果他跟不上,我就不等他了。结果,他落到了后面,我没有再等他。
 我和其他几位骑在前面的选手向前骑去,当天的赛段结束时,我穿上了领骑衫,而内特则落后了20多秒。苏巴鲁-蒙哥马利队车队的经理大发雷霆,事后怒气冲冲地找到我和克里斯。“你究竟想干什么?”他问。克里斯立刻跳起来为我辩护。
 “嗨,这是自行车比赛,”克里斯说,“他这样骑是这了得到冠军。”
 在回旅馆的路上,我心中感到非常不安。一方面,我感到自己被车队的经理背叛且抛弃了,而在另一方面,我又有一种负罪感,并且为自己究竟应该忠诚于哪一方而左右摇摆不定。当天晚上,克里斯和我又坐到一起聊天。“听我说,如果有人说你不该发力,那么他们并没有考虑什么对你最好。”克里斯说。“这是一场历史性的比赛,以前还从来没有一位美国车手获得过这个冠军。你正在意大利正和一些最优秀的职业选手同场竞技。如果你赢了,那对你的运动生涯将会非常重要。而且,你现在是代表美国国家队参赛。如果你不尽力,那会传达什么样的信息?”
 在我看来,那可能是最糟糕的信息:“很抱歉领先――我得让这个家伙获胜,因为他是位职业选手。”我不能这样做。可是,我担心车队经理会到处说我的坏话,毁掉我将来的职业生涯。
 克里斯说,“别担心,你认为什么正确就做什么。如果你在这个获胜,你就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我想和我母亲聊一聊。我当时都不知道怎样拨打美国,但我最终还是接通了她。
 “出什么事了,儿子?”她问。
 我把情况给她讲了一下。我当时心里烦透了,几乎是结结巴巴说完的。 “妈妈,我不知道怎么办。”我说。“我现在处于领先地位,可苏巴鲁-蒙哥马利车队的经理要我让内特•里斯获胜,而且要我帮他。”
 母亲听完后说道,“兰斯,如果你觉得自己能够获胜,那就去争冠军。”
“我想我能获胜。”
 “那就让他们见鬼去。”她说。“你一定要获胜。别让任何人把你吓倒――你只管低下头来比赛。”
  我低着头继续比赛。我这个领先的选手显然不受人欢迎,而且不仅苏巴鲁――蒙哥马利车队的人对我充满敌意,就连公路两旁观看的意大利车迷们也充满了火药味,因为一位美国人骑在最前面。他们在公路上到处撒下玻璃和图钉,希望我的车胎会爆了。但随着赛事的继续,意大利人慢慢改变了对我的态度。当我冲过终点线时,他们为我欢呼。
 我获得了冠军。我成功了,给美国国家队带来了一场欧洲赛事的胜利。我们车队欣喜若狂,克里斯也是激动不已。那天晚上,我从领奖台上下来时,克里斯对我说一句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的话。
 “你总有一天会在环法自行车赛中获胜的,”他说。
 自行车是一项特殊的运动,带给年轻人更多的是丢脸,而不奖赏。正如我所计划的那样,奥运会一结束,我就立刻转为职业选手――而且立刻在第一项赛事中获得了倒数第一名。
 我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的表现差强人意,只在公路赛中获胜得第十四名,但是却给美国自行车运动一位最有影响的人留下了印象。这个人便是吉姆•奥楚维茨。他找机会让我签约成了一名职业自行车选手。奥楚――大家都这么叫他――是摩托罗拉赞助的一支车队的经理,他的车队基本上全由美国车手组成。奥楚本人是自行车运动的先驱:他在1985年组建了第一支几乎全部由美国车手组成的车队去海外比赛,以此来证明美国选手也能在这项欧洲传统运动项目中竞争。(奥楚那支“7-Eleven”车队最初的车手之一便是克里斯•卡米卡尔。)一年后,格雷格•勒芒获得了1986年环法自行车赛的冠军,让美国人了解了这项赛事。
 奥楚总是留意那些崭露头角的美国年轻车手,于是克里斯便把我推荐给了他。美国本土举行的规模是的分段赛是杜邦赛,赛事进行到一半时的某天晚上,克里斯把我介绍给了奥楚。我去了奥楚所住的饭店,结果这次见面变成了就业面谈。我当时还没意识到,但我遇到了我心目中的父亲。
 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位40多岁瘦长、轻声细语的男子,动不动就放声大笑,而且一笑就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们坐了下来,聊起了我的家乡。他给我说了他对车手的要求:他想找到一位年轻的美国人,能够步勒芒后尘,赢得环法自行车赛。奥楚的车队有选手获得过两次第四名,但是没有人获得过冠军。
 奥楚问我最大的梦想是什么。“我想成为最好的车手,”我说,“我想去欧洲,成为职业选手。我不想仅仅骑得好,我想骑得最好。”这对奥楚来说已经足够了;他递给我一份合同,然后送我去了欧洲。
 我参加的第一项赛事是“圣塞巴斯蒂安经典赛”。人们称它为“经典赛”,但它其实是一项极度考验车手的赛事。选手们要在一天内骑完100多英里,而且路面常常颠得人骨头都要散架,天气也常常很恶劣。这项赛事历史久远,而且残酷得恶名远扬。圣•塞巴斯蒂安其实是巴斯克地区一座风景优美的海边小镇,但我作为职业选手首次参赛那天,天气异常恶劣,大雨如注,寒冷刺骨。再也没有比在雨中骑车更难受的事了,因为你身上永远暖和不起来。你的莱克拉骑行服薄得像是你的第二层皮肤。冰冷的雨水湿透骑行服,将它粘在你身上,结果寒气与你的汗水混杂在一起,渗透到你的骨子里。你的肌肉收缩,并且由于寒冷、湿透、疲倦而变得沉重。
 我首次复赛那天,雨下得很大,雨水打在身上生疼。我们冲进了寒冷刺骨的大雨中,但是我很快就落到了后面,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靠后。我浑身打着寒战,挣扎着向前骑。不久,我变成了最后一名。由于选手们纷纷放弃比赛,我前面的道路上人影越来越少。经常侍有一个人骑到路边,退出比赛。我也想学他们的样子,带一下刹车,抬起身,骑到路边。那太容易了。可我不能那样做,至少不以在我的第一项职业赛事中那样做。那太丢人了。我的队友们会怎么看待我?我可不是半途而废的人。
  你干吗不退出比赛呢?
 儿子,你从来不退出。
 50位选手退出了比赛,但我继续骑着。我成了111名选手中的最后一名,当我到达终点时,我比冠军慢了将近半小时。我费劲地骑上最后一个山坡时,西班牙观众开始嘲笑我,朝我发出嘘声。“看看最后一名的惨样,”其中一人讥笑道。
 几小时后,我坐在马德里机场的一张椅子上。我想结束整个运动生涯。这是我一生当中最伤心的一场比赛。我在去年圣•塞巴斯蒂安的路上还真想过我有可能获得冠军,而我现在却不得不开始怀疑自己究竟有没有能力参加比赛。人们都在嘲笑我。
 职业自行车运动比我想象得更困难得多;速度要快得多,路况要艰难得多,竞争也比我想象得更激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叠还没有使用的机票,其中有一张是回美国的返程票。我想用掉它。也许我就应该打道回府,我想,然后找点别的事情做,找某样我所擅长的事。
发表于 2007-3-20 09: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走到付费电话旁,拨通了克里斯•卡米卡尔。我告诉他我多么沮丧,并且说我正考虑永远离开赛场。克里斯默默听我说完后开口说道,“兰斯,你从这次比赛中学到的东西要比你从任何其他比赛中学到的东西都要多。”我一直坚持到最后是做对了,因为我向我和新队友们证明我不会轻易放弃的选手。如果他们准备依赖我,那他们就需要知道我不是个懦夫。他们现在知道了。
 “好吧,”我说,“我留下来。”
 我挂上电话,登机去参加下一场比赛。我只有两天的休息时间,然后我就要参加苏黎士冠军赛。我要向自己和每个人作出证明――只要我的心脏还没有在我的胸中炸开,我就永远不会再做最后一名。
 我在苏黎士获得了亚军。我从一开始就发力,而且几乎整个赛程都在发力。我对比赛战术知之甚少,甚至可以说一无所知――我只是低下头,使劲向前骑。当我走上领奖台时,如释重负的感觉要大于得意之情。好啊,我心中暗想,我想我终于能做到了。
 我给克里斯•卡米卡尔打了电话。“明白了吗?”克里斯说。短短几天功夫,我就从一位沮丧的新手变成了一位合格的选手。这一变化引起了自行车界的嘀咕:那家伙是谁?他有什么背景?人们都想知道。
 这是个我仍然需要回答自己的问题。
 自行车赛场上的美国人就像世界棒球系列赛中的法国队。我一头闯进了一项受人尊重、历史久远的运动项目,对于其明文和非明文的规定以及其礼节毫无概念。我可以这么说,我的德克萨斯举止在欧洲大陆并不吃得开。
 欧洲自行车运动的暗中尔虞我诈与伴随我长大的口出狂言式的美国比赛观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像大多数美国人一样,我小时候对自行车运动一无所知,一直到勒芒赢得1986年环法自行车赛冠军后才开始注意这项运动。自行车比赛中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和待人接物的态度,这些我都不知道,而且即使在我知道后,我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参与进去。事实上,我对那些规定置之不理。
我比赛时毫不顾忌,绝不偏让任何人。我太炫耀,说话时口无遮拦,而且获胜时向空中挥舞着双拳。我从来不退缩、不食言。记者们对我喜爱有加;我与众不同,我丰富多彩,成为他们争相报道的对象。但是我也树敌太多。
 比赛时的公路并不宽。车手们不停地时而在前,时而在后,争夺对自己有利的位置,这个时候的聪明之举便是给其他车手一条生路。在线路较长的分段赛中,你帮助别人一把便赢得一份友情,因为你自己以后也可能会需要这种友情。你让我一寸,我们便是朋友。可是我不愿意那样做。这一部分是由于我当时的个性:我感到自己的地位不牢固,对自己究竟强到什么地步缺乏百分之百的信心,因而时刻护着自已。我当时仍然是来自帕拉诺的孩子,特别好斗,只顾使劲踩着踏板向前骑车。我觉得给别人让几英寸会给自己带来不利。
 我有时会气急败坏地冲着主车群中的其他车手大声嚷嚷,“要么往前骑,要么让道!”我当时还不明白,由于种种原因,某位车手也许需要留在后面,也许因为他的主车手让他那么做的,也许他累了或者有伤病在身。他没有必要给我让道,也没有必要为了我让我骑得快一点而加速(我现在已经不再为这些事情恼火,而且我自己常常落在后面,浑身疼痛)。
 我当时还不知道,主车群中的其他车手可以让你完全束手无策,失去获胜的机会。自行车赛场上有个行话――“flicking”。这个词来自德语,意思是“操蛋”。如果你在主车群中对某人“操蛋”,这就意味着坏了他的好事,仅仅是为了惩罚他。
 有些车手会为了坏我的好事而操我的蛋。仅仅是因为他们不喜欢我,他们就会故意不让我获胜,就会故意挡我的道;他们就会把我围在当中,让我无法骑快;他们就会突然加速,让我极不情愿地发力,从而消耗我的体力。幸运的是,我的四周都有一些保护我的,像辛•耶茨、斯蒂夫•鲍尔、弗兰基•安德鲁。他们试图委婉地向我解释,我那样做对自己没有好处,对别人也没有好处。   “兰斯,你得学会控制自己。你树敌太多。”弗兰基会对我说。他们似乎都明白,我需要一个过程才能成熟起来,所以如果他们对我大为恼火时,他们不会让我知道,而是耐心地引导我朝正确的道路上走。
 队友在自行车比赛中至关重要――我在摩托罗拉车队时有8位队友,而我需要他们每个人的帮助。在艰难地爬坡时,如果骑在某位队友后面,我只要紧紧尾随其后便能节省30%的体力――这叫“坐在他的车轮上”。或者,如果某天刮风,我的8位队友便会骑在我的前后左右替我挡风,我就能因此而节省50%的体力。每个车队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队员,有的是冲刺好手,有的是爬坡高手,有的则是甘当人梯。重要的是必须意识到车队中每个队员所作出的贡献――而不是让其付之东流。“谁会愿意为某个无法获胜的人卖力呢?”奥楚问我,这可真问得好。
 单枪匹马是无法在公路赛中获胜的。你需要队友――你还需要竞争对手们的善意与合作。人们得想为你比赛,想和你一起比赛。可在最初几个月里,有几个对手真想一拳把我打出去。
 我会侮辱那些了不起的欧洲冠军。在我作为职业车手最初参加的一项赛事――环地中海赛中,我遇到了一位非常执着、非常受人尊重的意大利车手莫雷诺•阿坚廷。他是前世界冠军,赢得过欧洲各项赛事的桂冠,因此是自行车项目的大哥大。但我冲到前面向他提出了挑战。当时有150名车手参加了比赛,而且大家都挤在一起,个个都想得到有利位置,人人都在“操蛋”,互相你争我夺,推搡拥挤。
 我和阿坚廷并驾齐驱时,他瞥了我一眼,略为有些意外。他说,“你在这里干什么,比肖普?”
 也不知为什么,这句话让我火冒三丈。他居然不知道我叫什么。他以为我是美国车队的另一名队员安迪•比肖普。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家伙居然不知道我叫什么?
 “你混蛋,齐亚普奇!”我也故意用他车队一名队员的名字叫他。
 阿坚廷大吃一惊,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是自行车项目的重量级人物,是大哥大,而我在他的眼里只是位刚出道的年轻的美国无名小卒,而且居然对他出口伤人。不过,我在此之前已经获得过一些好成绩,所以我自认为他应该知道我是谁。
 “嗨,齐亚普奇,”我说,“我叫兰斯•阿姆斯特朗,比赛结束时你就会记住了。”
 在剩下来的赛程中,我惟一的目标就是战胜阿坚廷,但是我最终顶不。这是个5天分段赛,我跟不上――我太缺乏经验。事后,阿坚廷来到我们车队的住地,怒气冲冲地对我的队友们大声嚷嚷,谴责我的行为。这也是自行车项目礼节的一部分;如果有位年轻车手成了问题,那么年长的车手就有责任使他上正道。阿坚廷的话大致为,“你们要教他一些礼貌。”
发表于 2007-3-20 09: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后,我参加了意大利的一项赛事,也就是赛程为一天的莱归利亚杯经典赛。这个奖杯自然被视作阿坚廷的囊中之物,我知道这一点。意大利任何赛事中最受欢迎的自然是意大利车手,尤其是他们的领军人物阿坚廷。对一位老车手不该做的便是在他的祖国当着他的车迷和赞助商的面对他不敬。但我又冲他追了上去。我在其他人都不与他相争的进修向他发起了挑战,而这次的结果截然不同。在莱归利亚杯的较量中,我获得了胜利。
 临近终点时,骑在最前面的有4个人:阿坚廷,齐亚普奇,一位名叫西埃拉的委内瑞拉车手――还有我。我在最后发起冲刺,骑到了前面。阿坚廷不敢相信他会输给我这个大言不惭的美国佬。接着,他做了一件让我终身难忘的事。他在离终点线5码的地方突然刹车,止住了车轮――而且是故意的。他获得了第四名,没有得到奖牌。我赢得了冠军。
 领奖台上有3个位置,阿坚廷不想站在我的身旁。说来也怪,他的这一举动给我留下的印象远比说我一番或打我一拳深得多。他所表达的意思是:他不尊重我。这是一种奇特但优雅的侮辱,而且效果明显。
 在那之后的这么多年中,我成熟了,学会了尊重意大利的一切:尊重他们独特的举止、艺术、饭菜、言语表达,更不用说尊重他们那位了不起的车手――莫雷诺•阿坚廷了。事实上,阿坚廷和我成了好朋友。我非常喜欢他,我们现在如果碰面,一定会来一个意大利式的拥抱,然后开怀大笑。
 我的成绩继续时好时坏,就像我在主车群中的人缘一样让人琢磨不透。我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发力。我只是想那么骑。如果有人想超越我,我就会反击,不是采用什么战术,而是仿佛在说,“你就这点本事吗?”
 我也有一些不错的成绩,因为我体力充沛,而且我有其他队友在运用战术,助我一臂之力。但是,许多时候我都太争强好斗,一再重复我在日本为克里斯•卡米卡尔效力时所犯的相同致命错误:我会冲到最前面,独自一人领骑,而最后又会落到后面。我有时甚至都进不了前20名。事后总会有一名队友问我,“你究竟在干什么?”
 “我当时感觉良好。”我为自己找借口说。
 但幸运的是,我的两位教练都非常聪明,也非常敏感。作为国家队队员,我仍然接受克里斯的指导;作为摩托罗拉队的队员,我则接受奥楚的指导,而且还有车队经理肯尼•奎佩尔负责我的日常比赛。他们在电话上花很多时间比较各自的笔记,并且得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共识:我的力量是你无法教会或训练出来的。你可以教会某人如何控制力量,但你无法教会他变得强壮。
 他们认定,尽管我咄咄逼人的气势在主车群中不会给我带来友情,但这促气势某一天总会变成宝贵的财富。奥楚和克里斯感觉到,耐力赛不仅以给我带来痛苦,也能给其他人带来痛苦,他们从我喜欢发力的天性中看到了不服输的劲头。“你有没有听人说你在用匕首捅他们?你是当真的吗?”克里斯有一次问我。“自行车赛本身就是当真的。别欺骗自己。那是充满血腥和战场。”
 奥楚和克里斯感觉到,我只要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就能成为让人惧怕的车手。与此同时,他们小心地调教我,因为他们本能地觉得,如果他们开始冲我喊叫,我很可能会甩手不干,或者干脆和他们对着干。他们决定让我慢慢学会一切。
 有些事情需要你亲身体验才会刻骨铭心,奥楚和克里斯让我自己去琢磨。我起初从来不总结我在赛场上的表现。我会这样想,“我是那里最强壮的车手,那些家伙跟不上我。”但是,当我在几项赛事中输了之后,我不得不开始总结,结果有一天终于悟出了道理:“等一等。如果我是最强的,那么我为什么没有获胜?”
 奥楚和克里斯慢慢地按部就班地把他们对各个赛场的特性以及比赛时战术的形成过程传给了我。“有时候你的力气给你带来了好成绩,有时候却无法给你带来任何结果。你只浪费力气。”奥楚说。
 我开始听其他车手的,让他们管着我。我和两位经验丰富的队员辛•耶茨和斯蒂夫•鲍尔住在同一屋,他们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和他们同桌吃饭,光是在饭桌上就学到了许多东西。他们帮我注重实际。我是力气先生,四处碰壁,却还在说,“我们去给他们点颜色瞧瞧!”而他们只是翻了翻眼皮。
 奥楚不仅驯服了我,而且更重要的是教给了我道理。每年在欧洲住7个月对我来说非常难受;我思念德州黑啤酒和墨西哥菜,思念炎热、干燥的德克萨斯田野,思念我在奥斯丁的公寓,因为公寓里壁炉台上有一个长角牛的脑袋――上面裹着黄色、白色和蓝色的皮革,额头上还有一颗孤星。我抱怨欧洲的汽车、旅馆和饭菜。“我们干吗要住在这种破地方?”我会说。我正在体验自行车运动的一种传统:这项运动的艰苦性还包括食宿。与我们在欧洲所住的一些旅馆相比,美国的汽车旅馆简直就像天堂。光秃秃的地板上到处都是面包屑,床上还有头发。在我看来,欧洲的肉食非常古怪,面片味同嚼蜡,我最终还是适应了。最后,我的抱怨变成了一种开心果。我们每到达一家新旅馆,他们都会等着听我开始抱怨。
 当我回过头来看当时那初出茅庐的我时,我真感到脸红,但同时又对自己充满了同情。隐藏在粗话、好斗和怨言背后的是害怕。我害怕一切。我害怕火车行程,害怕机场,害怕公路。我害怕用电话,因为我不知道如何拨打。我害怕菜单,因为上面的文字我看不懂。
 有一次,在奥楚款待一些日本商界老板的饭桌上,我出尽了洋相。奥楚让每位车手作自我介绍,报出自己的名字和国籍。我站了起来。“大家好,我是来自德克萨斯的兰斯。”我瓮声瓮气地说。大家哄堂大笑,把我重新当成了笑柄。
  但是,住在欧洲不可避免地开始提高了我的修养。我在意大利的科莫湖畔租了套公寓,迷恋上了座落在意大利阿尔卑斯山中的这个雾蒙蒙、灰蒙蒙的小镇。奥楚对葡萄酒情有独钟,而我也从他的这种爱好中受益匪浅,学会了如何鉴别美食与佳酿。我发现自己有语言天赋,已经开始会说一些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法语了,而且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也能用荷兰语差使几句。我在米兰逛街,懂得了一件真正漂亮的礼服应该是什么样。有天下午,我走进杜莫大教堂,而就在那一刻,我彻底改变了对艺术的看法。大教堂的规模和色彩,灰色拱廊里的那份肃静有,羊皮纸般柔和的烛光,高耸的彩色玻璃拼图,生动流畅的雕塑――这一切让我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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